近日,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接到用户投诉在“小红书”出现商家虚假发货的问题,具有欺诈性质。(详见网经社专题:“小红书”退款问题 霸王条款退换货难等顽疾难除http://www.100ec.cn/zt/xhsts/)

3月4日陕西省的徐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她于2月26日在小红书平台推送UQ限时活动的店购买商品。徐女士称出现商家虚假发货的问题,侵犯她的权益。

徐女士的诉求是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货款,商品的描述和图片与实物严重不符,具有欺诈性质。徐女士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商品的描述和图片与实物严重不符,具有欺诈性质,则属于欺骗消费者权益,买家可以选择报警,或者要求卖家双倍赔偿货款。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网经社企业库(COP.100EC.CN)显示,小红书隶属于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法定代表人曾秀莲。小红书自称是提供出境购物信息、分享购物需求和心得的平台,致力于搜集各地达人心得,为出境购物爱好者提供详细的购买攻略。

根据“电诉宝”受理的数字零售中社交电商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小红书排名第一位,最新评级为“不建议下单”。2022年,同样被投诉的社交电商领域平台还有:达令家、一直娱、淘粉吧、云集、nice、蜂雷、斑马会员、甩甩卖、实惠喵

此外,“电诉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显示,2022年,小红书还疑似存在发货问题、退款问题、虚假促销、商品质量、订单问题、退换货难、网络欺诈、冻结商家资金、售后服务、物流问题等问题。

【案例一】小红书平台售卖假货? 用户维权反遭商家辱骂和拉黑

2月20日,贵州省的张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她于2月8日在小红书平台购买了128元的大牌香水分装,店铺为柚子香香的店,小红书名称为柚子香香。张女士表示13日到14日一直实锤卖家,卖家提供不出正品购买记录凭证。张女士维权被骂还被拉黑,投诉小红书平台也没用。张女士的诉求是要其退款处理,假一赔三,退货运费到付。

张女士称共计三单,现已退2单,还有一单不给退,整些幺蛾子就是不想退钱。张女士已经有实际对比图片,权威香水者都鉴定为假,其中一款香水她有正装,跟她手中正品不一致,卖家的香水一股廉价工业味道,真正懂香的一闻便知。张女士表示只想退钱,哪知道卖家还搞这些,要不是平台纵容这些人不会那么嚣张。

【案例二】用户投诉“小红书”商家强买强卖 以超过自动签收日7天为由不予退货

1月2日,上海市的陈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2年12月5日在小红书上购买商品,后显示12月19日货物签收,但因陈女士本人感染新冠病毒,该快递并非她本人签收,陈女士对商品送达亦不知情(猜测是快递员将快递自行放在楼栋口)。待陈女士痊愈结束居家隔离后,通过查询订单状态后发现商品显示签收,于是到楼下寻找快递,到手后经试穿对商品不满意,即联系卖家商量退换,卖家以超过签收日7天为由不予同意。

陈女士联系小红书客服充分说明情况,请求协助处理退换,该商品仅试穿,不影响二次销售,况且非陈女士本人签收,如何能作为7天无理由时限的起算点呢?陈女士表示,感染新冠期间她居家隔离也无法取得该快递,取得后立刻联系了卖家,而小红书拒绝退货的行为不合理,有强买强卖之嫌。

【案例三】用户投诉“小红书”商家拖延发货 要求赔偿五元

2022年12月25日,福建省的黄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2年12月4日在小红书平台上的小红薯635A7D07店购买了洗脸巾,出现了发货问题,该商品承诺48小时发货,商家一直拖延发货,黄女士在12月18日与商家协商,商家又承诺12月20日发货,但到12月25日也没发货。黄女士的诉求是立即发货,同时按照“除特殊情形外,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的,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0元,最低不少于5元”,赔偿5元。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节平台“电诉宝”,携手“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起“2023第十二届网络消费315调查行动”。(详见专题:

http://www.100ec.cn/zt/2023315)

行动通过:1)系列数据报告发布,辨别“刺客”平台;2)发起主题调查行动,看清网络消费“雷区”;3)发布315消费预警 避免雾里看花;4)电诉宝“云315”平台联动千家网络公司,为用户“保驾护航”;5)典型案例曝光,避免“重蹈覆辙”;6)全国近3000媒体记者舆论监督倒逼行业健康发展等六大方式,推动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再塑清朗网络消费环境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