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黎说税:2023年第87讲,说税收,谈风险,讲政策。今天说说“长期借款”的税会业务。

一、概念及科目核算

(一)长期借款的概念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包括人民币长期借款和外币长期借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对外投资以及为了保持长期经营能力等方面。

(二)科目核算内容

"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借款本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

二、主要业务及案例

(一)主要业务

1.企业借人长期借款,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提利息费用,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应付利息

3.偿还长期借款本金,分录如下: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4.特别提示。"长期借款"科目应按照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二)案例说明

[例]2021年1月1日, A 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从银行借入资金6000000元,借款期限2年,借款合同规定年利率8%,到期一次还清本金,每年付息一次。会计分录如下:

1.2021年1月1日,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6000000

贷:长期借款﹣﹣本金6000000

2.2021年12月31日,计提2022年的长期借款利息时:

借款利息=6000000x8%=480000(元)

借:财务费用480000

贷:应付利息480000

3.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480000

贷:银行存款480000

4.2022年12月31日,计提2022年的长期借款利息时:

借款利息=6 000 000x8%=480000(元)

借:财务费用480000

贷:应付利息480000

5.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480000

贷:银行存款480000

6.2023年1月1日,归还借款时:借:长期借款﹣﹣本金600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00

三、涉税解析

1.长期借款合同是否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按规定扣除。

四、差异分析

1.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制度下,长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按期计提利息费用。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制度下,利息费用根据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定。

2.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制度下,《资产负债表》中没有"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制度下,企业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

五、政策依据

1.2007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2.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3.2008年9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4.2011年6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税会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