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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港市公安分局陈疃派出所的民警在一起刑事案件调查中,意外发现了一宗大规模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案件。据悉,该案涉及犯罪嫌疑人马某非法捕捉和贩卖野生中华蟾蜍,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对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依法搜查时,民警惊讶地发现院内存放有大量活体蟾蜍,数量超过300只,并且冰柜内还有冷冻死亡蟾蜍超过700只。面对这一情况,马某毫不掩饰地承认了自己非法捕捉野生中华蟾蜍的事实,并表示这些蟾蜍是一种有药用价值的药材,他打算出售以获取利益。
据了解,马某在过去的数月内多次进行非法捕捉,总计捕获了1000余只蟾蜍。目前,马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公安机关表示,他们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和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据普法课堂介绍,“三有动物”是指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中华蟾蜍作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之一,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随意猎捕和出售这类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此案的曝光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和关注。人们纷纷呼吁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宣传和执法力度,以遏制非法猎捕和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保护我国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相信我们能够建立起更加完善的野生动物保护体系,保护好我们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让野生动物得到更好的生存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