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农民日报
环境质量标准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靶向和标尺,是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考核依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全国水环境质量处于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可比理化指标国控断面水质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然而,现行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是在“十五”时期水污染严重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的,已不适应新时期水生态环境形势。
王金南指出,新时期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应进一步体现精准科学治污要求,化学需氧量(COD)是否继续列为地表水指标、陆海统筹总氮限值衔接、新污染物(微塑料、抗生素、有机氯农药等)纳入标准等应提上修订议程。水利、农业和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了各自的水生态质量评价部门规范,水利部门侧重资源开发和河湖健康指标,农业农村部门以鱼类指标为主,生态环境部门综合水质、水生境和水生生物等方面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缺乏统一的水生态质量评价依据。
王金南建议,加快建立和实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战略,建立完善的国家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体系。
第一,尽快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现行标准中的环境功能主要为使用功能,应兼顾保护与发展,针对保护水生生物、湖泊富营养化、饮用水源地等功能管理需求,分类分质制修订单项标准。同时,强化本土化水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水生生物安全影响的研究,形成适用于我国人群和水生态环境的水环境基准文件。
第二,尽快出台《地表水生态质量标准》的法定国家标准,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指标及指标值的协同性,制定统一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第三,以制修订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表水生态质量标准》作为分阶段规划目标制定的基本依据,因地制宜制定明确的改善目标和期限要求,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