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天骄/法治日报
直播间里,主播信誓旦旦说卖的是N95口罩,抢购时链接商品突然变成了KN95口罩,消费者着急下单后,收到的却是PM2.5防尘口罩……
这是2022年年底天津市居民韩先生遭遇的经历。
随着疫情形势发展,涉疫物资需求增加。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线上线下,涉疫物资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问题层出不穷。近期,已有多地通报涉疫物资乱象,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陆续发文对涉疫物资销售乱象进行打击治理。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部分商家企图“借疫生财”,打着新冠的“擦边球”不法销售,扰乱了市场秩序,危害群众健康,有关部门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同时线上销售所依托的相关平台亦须承担相应责任。
“特效药”诱人抢购
虚假宣传夸大其词
韩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在某知名短视频平台刷到一个卖口罩的直播间,主播承诺所售口罩为N95,可以有效防护新冠病毒,且口罩数量有限需要抢购。因为前段时间一直没买到N95口罩,当时直播间又特别火爆在线人数很多,韩先生就着急下了单,下单后才发现商品链接显示的是KN95口罩。
“这也罢了,可没想到半个月后到货拆开一看,竟然是PM2.5的防尘口罩。”韩先生颇为气愤地说道,他支付92.8元买了50只口罩,准备去找主播理论时,发现相关店铺已经关停,主播也消失无踪。
虽然后来韩先生找平台协商退了款,但依然难消气——让人白等了这么久时间;要是有人没注意戴上这口罩出门被感染,谁来担责?
记者注意到,在网络平台,不规范销售涉疫物资,打“擦边球”倒卖涉疫物资乃至违法销售的行为屡见不鲜。
“全球第一款新冠口服药,货不多,识货的来”“新冠特效药,绝对的硬通货。懂的自然懂”“××新冠特效口服药,出现症状3天内服药,患者住院或死亡的风险可降低89%”……“新冠有特效药了”的信息在网上一时甚嚣尘上。
记者查询发现,所谓新冠“特效药”如辉瑞Paxlovid等均为处方药,而各社交平台、网络朋友圈中却有不少销售这类“特效药”的黄牛信息,甚至还有销售仿制“特效药”的黄牛信息。据专家介绍,这种仿制药品未经我国相关部门批准,是违规的,自行用药存在安全风险。
被传对新冠病毒有“特效”的还有“免疫球蛋白”,在一些社交网络平台、二手平台等均有大量收购和售卖信息,号称可以增加抵抗力预防新冠。在大量抢购之下,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价格水涨船高,被炒到3000元以上一瓶。这让不少医生站出来呼吁:免疫球蛋白不防新冠,不要囤积,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上海三甲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胡洋告诉记者,丙种球蛋白是从健康人血液中提取的,主要成分是抗体,输入人体后,不能长久保持在体内,因此也不能用于预防新冠。同时,由于球蛋白需要靠注射进入体内,个人在未经专业指导的情况下随意注射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过敏等。
不仅是免疫球蛋白,在网上,连酒都成了“防疫神器”——在某款酒的视频广告中出现了“据专家统计常年喝酒的人群能够抵抗新冠病毒:防病毒能力比没有喝酒的人高68.3%”等内容。
对于这种借疫宣传销售商品的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不仅涉嫌虚假宣传,非药品违法宣传疾病治疗功能,违反广告法,而且一些产品在宣传时故意借用一些知名涉疫物资品牌,引发消费者混淆,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无资销售涉嫌违法
最近,血氧仪、制氧机又成了抢手货。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以此为关键词搜索发现,指夹式血氧仪价格差别很大,从几十元到一两千元的都有,不少店铺显示缺货,还有一些处于预售状态。其中,某款血氧仪月销量已达30多万。
胡洋告诉记者,自备血氧仪等仪器进行健康监测有其积极意义,不过,当前市面上的血氧仪、制氧机等仪器质量参差不齐,居家自我监测得出的参数未必准确,“我接诊过一位病人,血氧仪自测显示血氧饱和度过低,但是就诊后抽血检测数据却显示正常”。
在涉疫物资的销售过程中,一些卖家投机取巧,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哄抬物价、高价售卖,行不法销售之实。
近日,重庆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重庆某公司经营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防护服数量3000套。该公司因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将被处以行政处罚。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苑成说,不法商家知假售假,销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行为非常恶劣,根据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可处以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12月,不少人经历过抗原试剂盒短缺,也见到了网上、朋友圈抗原试剂盒价格暴涨。除抗原试剂外,退烧药、温度计等涉疫物资都出现了高价售卖的问题。各地相应加大了打击整治力度。
如郑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线上“药帮忙”App批发平台,向全国医药零售、药房、诊所哄抬布洛芬片价格,经先后两次涨价,布洛芬片价格从2.33元每瓶至2.43元每瓶,涨至19.8元每瓶,涉案药品数量达3万余瓶。2022年12月29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小药药”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罚款260万元。
苑成说,根据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对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值得注意的是,在朋友圈、社交媒体的私人账号进行售卖涉疫物资的行为,也涉嫌违法。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无论中药还是西药,从事药品零售活动都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血氧仪等商品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资质经营的,须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苑成说。
依法打击整治乱象
相关平台亦须担责
打击涉疫物资销售乱象,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行动。
2022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初步发现的涉嫌哄抬价格的线上药房,转到相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与此同时,还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今年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再发文,对防疫用品和民生用品生产、销售单位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出六项要求。
近日,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食药侦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山寨”仿冒涉疫药品及相关用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围绕常用涉疫药品、检测试剂及相关医疗器械、设备,紧盯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及网络交易服务等第三方平台,深入排查案件线索,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第一时间核查工作中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的线索,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办。
浙江、贵州、安徽、重庆等地市场监管部门陆续发布多起涉疫物资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维护市场秩序。
苑成说,对涉疫物资市场中非法牟利的不法行为,应从快从严查处,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全力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管好药店等群众购买药品时最方便快捷的窗口,让不法行为无所遁形。
在刘俊海看来,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要扩大生产,促进流通,各地方政府要抓紧提供相应的办证办照便利,为生产厂家用电用水提供方便。包括进口环节,可以围绕通关效率的提高、关税的降低等方式,降低进口涉疫物资的价格。
当下,很多涉疫物资在线上销售,包括电商平台、直播间、社交群组等,平台的相关责任亦受到关注。
2022年12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的工作提示,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平台内经营者管理责任、涉疫物资保障供应责任、涉疫物资价格稳定责任、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责任、政企协同共治责任等“八个责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要求平台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涉疫物资线上销售,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等都是这些商家生存所依托的土壤,所以为了防范不法销售,各平台应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审核好经营者的法定资质,充分发挥好大数据筛查手段,对不法交易行为及时审核发现。平台需要守土尽责,为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刘俊海说,同时,消费者还要理性,不要盲目囤药,不仅容易造成囤货浪费,还导致资源紧张加重他人负担。
本期高级编辑 周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