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有言道:“不食河豚不知鱼味,食了河豚百鱼无味”,然而品尝美味的同时,还隐藏着致命危险!

近日,福州市第一总医院急诊科抢救了5名因食用河豚中毒的患者,其中4名经治疗后已离院,另一名仍在急诊病房观察中。

究竟怎么回事?

5名中毒患者来自闽侯祥谦镇,均为中年男子,其中一人48岁,其余4人50余岁。中毒当日中午,五人自行购买河豚经过处理后炖汤食用。谁知2小时不到,就先后出现了肢体发麻、意识转差等症状。

“吃完没多久嘴就麻了,然后手麻、头晕,走起路来轻飘飘的,和踩棉花一样。”患者阿强(化名)说。当下,他就意识到可能中毒了,于是由家人紧急驾车前往福州市第一总医院急诊科就诊。急诊科医生立即给予催吐、洗胃等抢救措施。在给阿强救治的过程中,120急救车又送来和他一同聚餐的另外几个人。5人均出现了不同症状的中毒迹象,其中一人还出现幻觉。

所幸救治及时,4名轻度中毒的患者经过治疗后已离院,中度中毒的阿强仍在急诊病房观察中。

急诊科主任江金锋介绍,河豚毒素是目前为止自然界发现的毒性最大的神经毒素之一,0.5毫克即可致死。河豚毒素耐热,化学性质稳定,盐渍、日晒等一般烹调手段均不能破坏其毒素。食用河豚中毒后会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如果发展到中度、重度就可能会出现四肢麻痹、呼吸不畅等症状,影响到中枢神经系统,甚至会直接危及生命。

“还好这几位患者及时就医,病情没有进一步进展。”江主任提醒说,目前临床上没有针对河豚毒素的特效解药,应尽量避免食用非正规途径加工的河豚,若因误食河豚及其制品后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呼吸困难、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救治。

另据了解,国家对河豚的消费流通环节有着严格规定。根据相关规定,餐饮服务单位采购河豚时,必须是来源于经农业部门备案并公布的河豚源基地,且经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中国渔业协会河豚鱼分会审核通过的加工企业加工的包装产品,并做好购销记录,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市民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食用无合法资质、未经加工的河豚。(记者 陈丹 通讯员 陈文璇)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