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起拍,每口价5万元!”

“拍卖开始!”

这是1987年的一场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拍卖会,那时国家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然而,大家似乎不知道这一法条,在拍卖师的声音落下之后,现场立刻人声鼎沸,竞相开出高价。

“400万!”

“4号,430万!”

“1号,450万!”

现场声音此起彼伏,经过长达17分钟的叫价,价格已经来到了520万。

全场已经鸦雀无声,这个价格已经超出了预算,没人再敢继续跟进。

突然,现场爆出一声:“525万!”

全场立刻开始稍稍骚乱,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没有人再往上跟价,这个价格已经很高了,而且还有法律风险。

“525万第一次,525万第二次。”

“525万第三次!”

伴随着主持人一锤敲下,“成交!”

左边举11号牌的为骆锦星

在拍下那块土地之后,直接有人嘲笑骆锦星,说他买的价格高了,说不定最后是鸡飞蛋打,钱和土地都没了。

还有人直接批评,说骆锦星违反宪法,甚至还有副主任说他是出卖国家领土主权,给资本家服务。

那么,骆锦星为何要冒着“违宪”的风险,去花高价拍下一块土地呢,他是真的傻,还是有什么特殊目的?

“无米”之炊

1979年初春,深圳从县城变成了市区,由广东省与惠阳地区双重领导,从此拉开了建设经济特区的序幕。

那时为了支援深圳,相关部门还召开了动员大会,让惠阳地区的工作及人员,呼应支援深圳和罗湖口岸的建设。

发展初期的深圳

彼时的骆锦星,在惠阳地区工交计委办公室担任副主任,还曾经担任过惠阳地区邮电局副局长,年轻时还当过通信兵,上过抗美援朝的前线。

他的性格喜欢接受挑战,再加上身上有一股听到号召想要往前的冲劲,于是报名参加,并且很快得到了批准。

原本他以为自己在邮电系统当中,还有些名气,到了深圳会担任邮电局局长,可没想到在1979年3月份,被安排担任了深圳房管局副局长,专门管基建。

为此,他还专门找到领导,请求调任,结果显而易见,领导没有同意他的请求,并坦言说目前的状况,要一切为基建开路,还让骆锦星好好干,先干够10个月再说。

既然领导说要好好干,加上骆锦星还是同一批调来的干部中,级别最高的,需要起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作用处,便好好干了,只是没想到,骆锦星这一干,便是干到了退休。

建设中的深圳

上任不久之后,骆锦星遇到的第一件大事,便是按照省科级及以上干部的住房标准,在一年之内,建好2万平方米,大约300多套干部宿舍。

建起这样的宿舍,最起码也要200万元以上,但那时候的深圳百业待兴,需要花钱的地方非常多,一年的财政收入才3600万左右。

因为财政困难,计委只给批了50万的款项,远远不够,眼看指望财政是没啥戏了,骆锦星便打开始想其他方法。

而工地则是先开着工,虽然骆锦星那时候是副局长,但有时候还要担任采购,甚至去工地监工、或是去当搬运工,每天都需要为钱发愁,好在大家工作热情很高。

那时的深圳还不是高楼大厦林立,反而到处是棚户区,污水横流,随手一抓便是一把苍蝇,家中有几条破小渔船,便算是有钱人了,物价还非常的贵,一斤豆角都要8元。

反观离得不远的香港,早在1972年的时候便制定“十年建屋计划”,并借此让香港的房价和租金开始疯涨,楼市一片繁荣。

有次,骆锦星和他的香港朋友诉苦,说是没钱建房子,那香港朋友说骆锦星是端着金饭碗要饭,还问他为什么不像香港,将土地变成黄金。

那时香港的财政收益,大约有3成多,都是来自土地拍卖,这让骆锦星十分确信,要学习香港,将土地变成黄金,用外资搞房地产。

香港

但那时宪法有明确规定,土地是禁止交易的,于是骆锦星提出了一个方案,由深圳出地,香港出钱,双方合作开发,最后的利润再进行分成。

这和如今的很多对方的房地产搞法十分相似,当时当时不敢说是“房地产”,只能说是“补偿贸易”,以这种方法打擦边球。

手写的协议书

但违宪的事情哪有那么好做,骆锦星提出这个想法后,领导让骆锦星回去找找依据,好在很久之前,骆锦星便学过很多东西,还真找到了依据。

在列宁的著作《国家与革命》中的第四章第一节《住宅问题》,有着这样一句话:这些住宅、工厂等等,至少是在过渡时期未必会毫无代价地交给个人或协作社使用。

同样的问题在苏联最难的时期出现过,那时苏联的办法,是将土地租给别人,然后收取使用费。

在得到领导同意后,骆锦星找到了港商刘天,最后经过谈判,刘天只出钱,深圳特区政府出地,建好的房子在香港卖,卖房子来的钱,深圳和刘天按照85比15的比例分配。

刘天(右2)

很快,新中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东湖丽苑,在深圳诞生,并举行了一系列的购房政策,比香港的房价还便宜,并且一次付清还能享95折优惠,购房还能入户口。

东湖丽苑

最后,这个楼盘一次性售罄,而赚来的钱,则是拿去建设干部和居民宿舍了。

这种“借鸡下蛋”的方法,不仅让骆锦星完成了重要任务,同时这种在深圳开始逐渐兴起,后面的友谊大厦、翠华花园等小区和建筑相继出现。

这不仅让深圳的价值被更多的人发现,还为罗湖后来的发展,筹措了大量的用于发展和建设的资金。

同时,自从“补偿贸易”这一词语出现后,关于影射骆锦星的舆论随着而来,有人说这“土地出租”是“租界”,还有人公开说“深圳发生了惊天卖国案”。

翠华花园

还有人直接说骆锦星胆子真大,敢干违反宪法的事情,但好在后来,这种方法得到了更高级别的人的认可。

骆锦星

中国第一拍

1980年1月8日,深圳首个,同时也是中国大陆首个房地产公司,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成立,专门负责涉外房地产工作,骆锦星担任公司经理。

虽说无论是职能,还是名头,这个公司看起来都特别的唬人,实际上只有4名工作人员,以及4辆旧单车,还有找人借钱租来的两室一厅办公室。

而和刘天的那次合作共建东湖丽苑小区,以及后面的许多业务,便是由这个公司负责,东湖丽苑小区建成后,还成立了第一个物业管理公司,后来这种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模式,还延伸到了全国。

随着房地产开始火热,各种规定开始越来越详细,土地的有偿使用有了更多的依据,并且在多地开始进行土地改革试点。

1987年,全国土地改革东风渐起,走在最前面的深圳,开了多次相关会议,并且借着许多领导和兄弟城市参加,决定举行一次拍卖。

前往香港学习的物业管理公司人员

土地编号为H-408-4,面积为8588平方米,使用年限为50年,在深圳水库附近,风景优美,开拍之前有人专门找到骆锦星,让他支持并参加拍卖会。

后来,骆锦星和深房接下了参加拍卖的任务,经过测算,最后的这块土地他们最终可以接受的价格在530万。

1987年12月1日下午3点40分左右,举行这次拍卖的深圳会堂,700多个座位已经被人们坐满,参加才糊了有44家企业外,还有许多大领导。

拍卖会那时规划局长亲自主拍,在介绍完土地信息,以及起拍价格200万,每口价不低于5万后,拍卖便开始了。

伴随着竞拍公司不断加价,竞拍价格很快来到了390万,这时骆锦星才出手,一口气加到了400万,现场顿时掌声如雷。

后面的竞争者只剩两三家了,每次出价和举牌,都会伴随着现场的哗哗的掌声,最后在价格来到520万时,骆锦星还非常的紧张。

中国第一拍的拍卖槌

但是最后随着骆锦星拍出525万的价格时,已经没有人在跟拍了,在拍卖师喊价3次,最后一槌敲下的时刻,现场所有的灯光对准了骆锦星。

面对记者们关于价格提问,骆锦星当即做出了保障,不会用来谋取暴利,会将盈利控制在15%。

因为是“中国第一拍”,相关的媒体反应十分强烈,很多媒体都在头版头条刊登这一消息。

在这一拍卖事件后的第二年,宪法发生了变更,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从此中国土地使用改革制度的大幕,已经拉开。

结语:

敢为人先,敢闯敢干,敢试敢做,骆锦星用自己的行动,为改革开放当开路先锋,勇于实践,积累经验,创造了十全国“第一”。

有中国“第一拍”、中国大陆第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第一个实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第一个在海外房地产项目、第一个采用楼宇预售手段筹措资金等共计十个第一,见证了深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