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赢得诉爱奇艺超前点播一案后,爱奇艺用户、律师吴声威6月4日再次发声,称不打算继续使用爱奇艺,因为爱奇艺在庭审中出具了自己几百页的观影记录,“感觉隐私被侵犯得很严重……随时被视奸”。
对此,爱奇艺向南都记者回应称,系法律法规和诉讼需要,且申请了不公开质证,确保信息不会流入第三方。根据吴声威提供的截图,爱奇艺此举是为证明“已尽合理的提请注意义务,原告主张没有事实依据”。
用户的观影记录算不算隐私?爱奇艺在庭审中出具用户的观影记录侵犯隐私了吗?究竟谁有权调看用户的观影记录?南都记者就上述争议做出梳理。
事件
爱奇艺庭审提供几百页原告观影记录
去年12月,随着《庆余年》的热映,爱奇艺在剧集播放未过半之际推出“超前付费点播”服务。
作为爱奇艺黄金VIP会员,吴声威在观看《庆余年》剧集时对于广告及会员权益设置感到不满。比如剧前需手动跳过“会员专属推荐”广告,“付费超前点播”服务则变相侵害了黄金VIP会员的“热剧抢先看”权益等。
于是,吴声威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6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当庭宣判《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部分条款无效;购买会员服务后,爱奇艺更新的“付费超前点播”条款对吴声威不发生效力,且爱奇艺应继续提供原有会员权益。
胜诉两天后,吴声威再次发博:“我不打算继续使用爱奇艺了,不是因为超前点播,也不是因为星钻会员,而是因为他们在庭审中把我的观影记录拿出来了,近百页。感觉隐私被侵犯的很严重,毫无安全感的一个app,随时被视奸。”
事实上,他曾于4月18日提到过这件事。当时他写道:“爱奇艺方面还擅自查看我的观影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法庭,本人当庭表示侵犯隐私且与本案无关联。”4月28日,他再次提到此事,并表示“经过开庭之后,我不打算继续用爱奇艺了”。
吴声威告诉南都记者,这些观影记录是爱奇艺在其中一次庭审中临时补充的证据,法官此前并不知情。他在微博里写道,对于爱奇艺此举是否有向法院提出申请或得到法院许可,答案均为否定。
“我当庭询问过爱奇艺的代理律师,是不是擅自收集我的登录和观影记录,被告回答是的。”他强调,爱奇艺主动提供涉及用户隐私的证据是不可以的,“查看都不行”,除非法官认为事实不清,要求调取观影记录。
对此,爱奇艺当晚回应称其一直注重保护用户隐私,本次诉讼中提交的信息,也是基于根据法律法规和诉讼需要,仅向法庭提供,便于法官更好地了解事实。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爱奇艺申请了不公开质证,确保信息不会流向任何第三方。
对于爱奇艺“申请了不公开质证”的说法,吴声威表示不认可,“他们(爱奇艺)没有申请不公开质证。有的话,法院会有档案的,我完全没听说这个。”谈及提供观影记录的必要性,他直言“当然没必要”。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吴声威4月18日的微博里,他曾提到第二次和第三次开庭中,爱奇艺分别“突击”、“当庭提交”了几百页证据。据他统计,爱奇艺前后一共提交了2000多页证据。
争议一
观影记录算不算隐私?
南都记者查看爱奇艺的《隐私政策》发现,仅“个性化推荐”章节中提到,为了提供更优质和更适合的产品或服务,爱奇艺会收集搜索记录、观看历史、收藏记录、观看时长等个人信息,并以综合统计、分析的方式单独或与来自其他服务的某些信息结合进行推荐。
“平台存储用户的观影记录很正常”,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指出,这可以算是一部分用户的刚性需求,给用户提供了找回自己浏览记录的机会,符合《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中的“必要”原则。
不过,吴声威认为,收集、查看和公开是三件事情,可以收集不代表可以查看,更不代表可以公开。他提到,爱奇艺收集个人信息本身他并不反对,用作大数据分析也可以接受,“但是单独查看使用我的个人信息,我就是反对的”。
因此,他对南都记者表示,“我认为(爱奇艺)在查看和使用个人信息上侵犯了我的隐私。”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在“观影记录算不算个人隐私”的问题上,绝大部分网友都持正面观点。
熊定中认为,观影记录本身是能够反映用户自身喜好的,所以属于个人隐私。“这一点我觉得应该是没有分歧的,用户也这样认为,爱奇艺在抗辩的时候,也没有说这不是隐私。”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蒋洁也指出,上百页的观影记录会显示一个人的性格特征、情绪状况,甚至可能暴露他的生活、兴趣、性向等等,相当于揭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能够识别出特定个人的观影记录是一个非常私密的、内在自我的展现。
“即便爱奇艺申请了不公开质证,对于当事人来讲,他还是有风险的,因为获知信息的人的范围事实上扩大了。”她说。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邓学平则公开表示,虽然爱奇艺声称申请了不公开质证,但这些信息已经向爱奇艺的员工、代理律师、法庭和原告代理律师进行了泄露。而原告的观影记录与本案毫无关联性,根本就不应该作为证据使用,更不该出现在法庭上。
争议二
庭审出具用户观影记录是否侵犯隐私?
既然观影记录属于个人隐私,那么爱奇艺在庭审中出具吴声威的观影记录是否侵犯隐私?
值得注意的是,爱奇艺《隐私政策》列出的无需用户授权的例外情形中,包括“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有权机关的要求、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庭上任何一方都有举证的权利,只要是爱奇艺认为跟本案相关,而且这个证据是由它合法收集的。”他告诉南都记者,一方将合法持有的证据提交给司法机关,不属于对于个人信息的使用行为,也不涉及向社会公众或无关第三方披露。
以银行类比,假如一个人起诉银行,说自己账户少了一百块钱,银行必须调出这个人的流水来证明没有少这一百块钱。这种情形下,虽然流水属于个人隐私,但是基于案件所需,银行应该提供。
熊定中同时强调,至于提供之后法院是否采纳,都仅限于这个案件,因为法院本身是有保密义务的,不会对外泄露;如果爱奇艺申请了不公开质证,其他无关的第三方也不会知道这些信息——一切仅限于本案知情。
他结合自身经历解释称,不公开质证是指现场正常进行庭审,但只允许法官、书记员和原被告双方律师等案件相关方在场。体现在直播中,则这段庭审不会被播出。
因此,熊定中认为爱奇艺此举不涉及侵犯隐私,除非爱奇艺不当地公开了吴声威的观影记录,比如在展示证据的过程中没有屏蔽,让观看直播的人看到,但如果是不公开质证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但在蒋洁看来,爱奇艺至少必须证明提供观影记录对于案件审理的必要性,比如用户看了什么影片跟爱奇艺是否违约(或者其他诉求)有没有密切联系?
“虽然隐私权的行使有边界,服务平台依据用户协议或合法的除外条款可以在必要范围内使用用户数据,但优质企业对于用户隐私安全及其他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应当高于现行法律法规的底线标准。企业在作出调取此类数据记录的决定时必须慎之又慎,最好先行开展隐私影响和社会影响评估。”她说。
据了解,在吴声威当庭表示爱奇艺出具观影记录侵犯隐私且与本案无关之后,法官称他可以另行维权。对此,他对南都记者表示,“咨询过同行之后,我想我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采写:南都记者蒋琳 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尤一炜